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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10)

陪吃陪玩陪聊天,八百年没去过的景点陪打卡,老巷子里隐藏的小店都给他挖出来挨个尝一遍。

谁给谁当跟班啊。

第11章

什么师兄?

蓝岚说完自己反应过来,就你宿舍那个姓秦的吗?

秦师兄就在我旁边。文颂及时提醒,你想好再说话。

打扰了。

即使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,蓝岚跟文颂对人的兴趣点完全不同,对奇怪的性格欣赏不来,你们先玩,我排队候着。等小少爷什么时候有空了再来临幸我。

明明就是心虚了,怕我回家之后告状。文颂嫌弃地挂了电话。

校道尽头没了树荫,秦覃示意他往自己的影子里躲一躲。

走这边,小少爷。

小少爷身娇体贵,晒会儿太阳就能脸红一下午。头一回见到还纳闷是在害羞什么,后来才知道只是皮肤薄比较敏感。

不仅陪吃陪玩,还给遮太阳。

感天动地师兄情。

早上看天气预报还说会下雨呢。都是秋天了,怎么太阳还是这么大。

文颂一边走一边絮叨。路口刚好赶上最后几秒绿灯,正要往对面冲,一言不合被命运捏住了后颈,干嘛!

走反了。

秦覃拎着领子把人拖回来,转了个方向。

下完雨就会降温的。

市和他故乡的气候不一样,干燥又闷热,这几天听他祈雨不是一回两回了。

起初他还会问路程规划,后来就连问都懒得问,完全听从安排。一边嫌弃天气太热走路太累,一边又对城市好奇,一问去不去就立马支棱起来跟着跑。

就又懒又爱玩,没见过这样的。

地标性的景点去过一遍之后,玩的地方对他吸引力就不太大了,还得是听见吃的支棱得更快些。

今天来尝的馆子招牌是鸡丝浇面,口味偏清淡,用料丰富,底汤精心熬炖尤其鲜美。

两人对吃食的口味相近,但都是喜辣偏重口的,能让秦覃推荐的清淡口味,想也知道得是特别美味才行。文颂吃得鼻尖冒汗,满意地给予认证,真不戳。

二位吃得开心就好啦。店员笑容满面地托着餐盘过来,这是店里赠送的小甜品。

文颂看着她对秦覃多加笑容,心叹跟着帅哥混饭就是这点好处,最近去的每家餐馆服务都很热情。

但可惜今天送的是两份焦糖布丁。他还没出声,秦覃先开口说不能吃蛋,会过敏。

店员的目光终于转了过来,这样帮两位换成桂花赤豆小元宵,可以吗?

文颂笑着点了点头,看起来很好说话:谢谢啦。

会过敏的人是文颂。一起吃过几次饭不难记住,秦覃随口道,可惜了,我做蛋包饭很拿手。

你会做饭吗。文颂好奇心起,等什么时候有机会,我也想尝尝。

不是说过敏么?

也要分剂量的啊。有句话就说,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。连喝水达到一定剂量都会中毒呢。

虽然对具体的剂量不太确定,但就是这么个道理,同理可证,我尝一点点应该也没事。

秦覃问,那过敏了会怎么样?

会吐吐得得天昏地暗的,身上还会起很多小红疹。不过都是我小时候的事了。

说起恐怖的经历,他却还津津乐道,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嘛,对过敏会死人什么的还没概念。明知道会难受还偷偷吃布丁你猜是为什么,首先排除因为布丁太好吃。

为了得到照顾吗?

秦覃自以为思路正确,很多小孩都会希望自己生病,因为知道大人在那时候会比平时更温柔。

猜错了~是为了测试致死量!想知道吃多少才可以不上学去医院。

难得看他露出无语的表情,文颂晃着勺子语气愉快,很意外吗?我小时候也是奇奇怪怪的。

不过长大之后就知道惜命了,变成了平平无奇的普通人~

秦覃没有接话,不知想到什么,沉默了好一会儿。直到赤豆小元宵端上了桌,才低声道,普通也很好。

文颂叹气。

只有帅哥才会这么说吧。

他的注意力落在秦覃握着勺子的姿势,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,酸溜溜道,连手指都很好看呢。

秦覃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视线,眼睛里就写着你好帅我好羡慕,明晃晃的一点不遮掩。

于是垂眼看了看自己被拉去拍广告的手指,又自然地看了看对面的作比较。

他好像更喜欢文颂的手。细白莹润,没有明显的骨节感,也没有突起的筋络,带着点肉轮廓更柔和。

秦覃真心地夸赞,小肉手也很好看。

谁小肉手啊。

文颂只接收到嘲讽。

他坚信自己只是因为骨架小才显得有肉,但当下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一句话破坏了食欲,放下勺子哼了一声,不吃了。

秦覃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,伸手把碗拉到自己跟前,那别浪费。

文颂:

一口气刚堵在嗓子眼里,他又被别的地方转移了注意。

秦覃左手的尾指上有一条环形的小尾巴,像戒指一样绕在指根上。之前瞥到过一次,以为就是戴了尾戒,今天靠近看才发觉其实是纹身。

文颂小心地摸了一下,黑色的纹路嵌合在皮肤里,平滑无异,是猫的尾巴吗?

嗯。

为什么纹这个图案?

被摸得有点痒,秦覃也瞥了一眼,我以前养过一只猫。

哇!

后来死了。

今日鬼故事成就也达成了。

文颂遗憾又了然,所以纹在身上当做纪念啊。

纪念?

他搅和碗里的元宵,忽然也没了继续吃的兴致,语气意味不明,只是中二期的遗留物。

你们怎么都这样蓝岚青春期叛逆的时候也吵着要去纹一个。

文颂幸灾乐祸道,怕被家里打还串通了一圈朋友要帮着瞒住。后来图都选好了,听说纹身很疼就又怂了,最后不了了之。

不怎么疼。秦覃说,但后悔的几率很大,没有去纹也不可惜。

到底是师兄,阅历丰富多了。他收回手,文颂视线忍不住追随,再多看两眼,你记得学校里的流浪猫吗?就是去看城市之眼的那个晚上,我们在宿舍楼背面遇到的那只。跟它的尾巴花纹也有点像。

背上有白色圆圈的那只吗?

那明明是个爱心!就是因为背上有圈爱心形状的白毛它才会那么得宠啊。

甚至有人从别的学校过来投喂,都快成网红猫了。

看不出来。只是基因控制的显性特征吧,人总是会在莫名其妙的东西上给予情感寄托。

文颂托腮看着他,深沉地惋惜。

帅哥的脑回路怎能这样,毫无浪漫可言。

它也不是流浪猫。秦覃说,有家的,晚上会回南门保安室睡觉。

只是自己偶尔跑出来时会被很多人围着观赏,才看起来像是没有地方可回。

你连这个都知道?

大一有一天忽然犯好奇,就翘课跟着它去找,不吃不喝不睡觉地跟了一天一夜。

每次跟他出来都能听见些新鲜事。文颂哑然失笑:好怪啊你。

这句话在他口中意思就和你好有趣差不多。在网上聊天和亲耳听见的语气统一,出现频率很高。

秦覃听习惯了,权当是句表扬,撂下勺子起身打算去前台结账。

文颂立刻主动道,今天轮到我来。

一起出来玩秦师兄已经辛苦当导游了,轮流买单是基本。虽然都是些小钱,但起码规矩得懂。

秦师兄本人对此没什么异议,今天下午要去灵松寺,你想带什么东西去供奉吗?要提前准备。

不用了吧,我只是普通游客。只是听过故事去打个卡而已,不怎么虔诚,去参观一下就行了。

灵松寺不在市区,坐地铁过去要大半个小时,幸好这条线空位很多。文颂吃饱了困意上头,摘掉眼镜挂在衣领上,一个劲儿揉眼。

秦覃正跟人发着微信,余光里见他想打瞌睡,到站我会叫你的。

导航这么重要的事还是交给秦师兄吧。

文颂心安理得地靠边睡了。

屏幕上的聊天界面还在不断弹出消息,宋青冉说这周教授忽然布置了作业,不能回国很怨念。

【我下周一定要回去!】

【日本不好玩吗】

【一点都不!你最近怎么都不联系我啊,寂寞】

【我以前也没联系过你】

【嘿[呲牙][呲牙]】

【对了我听小陈老板说,你那边乐队的鼓手老婆怀孕了要回老家了!】

【你们平时还聊这个?】

【这有啥不能聊的啊,一说缺鼓手我都想回国打工了】

【回国打鼓[呲牙]】

各个位置来来往往地流动,只有秦覃一个主唱是驻场。小酒吧小乐队,什么都缺。

如果是别的位置,缺了吉他键盘贝斯他都能顶上,唯独鼓手替不了。

列车进站的提示音响在耳边。秦覃在心里琢磨今年要不再学个鼓,无意间一转头,身边文颂的位置空了。

好好的小师弟,说没就没。

秦覃愣了一下,起身飞快地在车厢里巡视了一圈,都没有他的人影。

直到视线跃出车厢外才终于发现了他,居然正迷迷糊糊跟着别人要出站,喂文颂!

文颂茫然地回头,隔着流动的人群看到他,也愣了。

他怎么还在车里。

我是不是也应该在车里。

我怎么出来了!

地铁门即将关闭的鸣笛身声响了起来。

这一站是几条线的换乘站,上下车人流量很大。他匆忙往回走,躲避不及,被小跑的行人撞了下肩膀,趔趄着勉强站稳,眼镜却飞出老远。

现在去捡就会被一个人关在外面。电光石火间文颂做出选择,放弃眼镜跑回秦覃身边。

刚进来,地铁门就关上了。

车里车外人都多。进来没位置坐,他靠着扶手,一脸懊恼地揉眼叹气。

秦覃站在旁边,看得想笑,犯什么傻呢。

睡懵了好像听见你叫我,前面那个人还跟你差不多高,还穿了一样颜色的衣服!

眼镜怎么办?

不要了。文颂摇头。摔到地上不知道还能不能用,说不定都被人踢过好几脚,我想要新的。

秦覃不太意外,那下一站去买。

相处后不难发现,他只是看起来好说话,其实对衣食住行许多方面都很挑剔,愿意一起坐地铁已经很不错了。

之前出来是秦覃规划的路程,通常都会避开通勤高峰段或者拥挤的地铁线。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多人站着挤地铁的状况。

文颂别扭地往后挪了挪,转身调整位置,闷闷不乐道,下一站什么时候才到啊。

出来一趟把眼镜摔没了,看来是有必要去寺里拜一拜。

三分钟。

比起跟陌生人挨在一起,文颂显然更愿意靠向最近熟悉起来的师兄。

秦覃没怎么动,由着这小师弟越挪越近越挪越紧,衣领上的香水味染到他胸前,清甜的葡萄果味钻进鼻尖。背对着压在他耻骨上似有若无地磨蹭,浑圆软弹的一团。

秦覃想,还挺翘。

三分钟很快就过去了。等地铁门再次打开,人流涌动,文颂迫不及待就想往外冲,听见他在旁边问,不戴眼镜看得清路吗?

眼镜的度数没有很高,文颂想说不怎么影响,又想说看得清,一时间舌头打结,说出口变成了:不怎么看得清。

那不就是看不清么。

稍微模糊的视线里,那只被羡慕过好多回的漂亮的手,摊开在眼前晃了晃。文颂不解地抬头看他。

秦覃:牵着啊。

第12章

本来想把话重新说一遍捋清楚的。文颂怔了怔,不知为何却没有再解释,鬼使神差般伸出手,握住了他的尾指。

那条猫尾巴被攥在手心里。

秦覃抬自己的手,看牵连着提起的另一只手紧张地握成拳,有些新奇,只有婴儿才会这样,一把只抓一根手指。

文颂没见过婴儿的握拳反应,一听更紧张了,啊那我应该抓几根?

地铁门即将关闭的提示音再次响起。秦覃没再磨蹭,抬腿就走。

他也没松手,就这样被牵引着出了地铁站,去找最近的眼镜店。

这样抓着更舒服,很有安全感。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安全感本人的步子太大。被拉着走,文颂几乎要小跑起来,这才发现之前出来玩他都是主动减速,配合自己慢悠悠的的步伐,等等你走太快了!

大街上这么拉扯着走跟要打架似的,路人的回头率都变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