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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

”门一直开着,我等你回来,给你吹头发。”

到底该怎么做,阿婆没教过她,她只能沉重地、茫然地,一步一步的朝她既定的结局走去。

姜芬芳不信鬼神。

但是看到野猪消失的那一刻,她相信那是上天的指引,是阿婆九泉之下拽住了她的衣角。

姜芬芳抹掉满脸的雨水,笑了一下,随后转身就往回跑去,青色的大瓮被遗落在巷子中间,盈盈承接着夜雨。

她以为,第二天野猪会来寻仇。

但他没来,第三天,第四天……传来了他的死讯。

如果是落水之类的死法,还有可能是野猪自己挣扎不过,一头栽倒进水里。

可是他是被人分尸的,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——总不可能是她走后,他自己把自己大卸八块吧?

现在想来,那个雨夜里,还有第三个人。

说不定,她当时盯着麻绳发呆的时候,凶手就藏在暗中,静静地看着她。

姜芬芳、杠头和阿柚,一同将二楼收拾了出来。

野猪那群混混兄弟,只是为了泄愤,二楼倒是破坏不多,至少床还能睡,被子搓去泥脚印,也照样盖。

一楼的锁已经修不好了,怕人再来,他们也不敢锁。

只能三个人把二楼的门锁住了,杠头打地铺,姜芬芳和阿柚仍睡在上下铺上。

电扇被砸坏了,只能大开着窗户让夜风吹进来,蚊子多得吓人,只能把碎了的蚊香拢起来,放在饼干盒里点燃了。

就这样睡了,谁也没有多说什么,空气里有种酸楚的温柔,叫做相依为命。

杠头觉得自己应该给两个女孩守夜,本来他觉得提心吊胆的,肯定睡不着,可是一闭上眼睛,他就陷入了深而沉的梦境。

梦里,依旧又热又潮,翻涌着红色,突然,一道人影笼罩了他,随即重重地压在了他身上,

杠头想喊,可是嗓子喊不出声音,对方的脸是模糊的,隐匿在黑暗中,压在他身上的重量,却那样真实,他几乎可以闻到对方嘴里烟臭味。

“让我摸一把!都是男的!你怕什么!”

对方的手直接探向他的下体,杠头想哭,想叫,可是根本就发不出声音,只能拼命扭动着身体,装作凶悍的模样:“滚!滚你娘个蛋!”

可是对方看透了他的色厉内苒,乐不可支的笑起来:“脸红了!小子,你挺享受嘛!哈哈哈哈!”

杠头想起了他的名字,他叫房桥,是野猪的远方亲戚。

那时候杠头还在一个饭店打工,房桥最喜欢做的事情,就是把杠头压在身底下,一边胡乱摸着,一边说着下流话。

杠头红着脸挣扎,又不敢挣扎得太剧烈,只能笑骂道:“艹,变态吧你,离我远一点!”

他不喜欢这样,也不想笑。

可是房桥带他一同上网、打牌、踢球……

从小,村里的小孩就不爱带他玩,哪怕他腆着脸,趴在地上给他们当马骑,偷他爹的烟出来孝敬大孩子。他们也会趁他不备,一溜烟的甩开他跑走,然后大笑着怪叫“雌婆雄!”

他们叫他雌婆雄的原因,是因为他矮,而且文静柔弱,打架就哭——杠头他爸很早就瘫痪了,家里只有他妈,没人给他出头。

所以出去打工之后,杠头就表现得特别凶悍,满嘴脏话,他很怕自己又成了孤零零一个。

可是很奇怪,一起打工的同乡,不知道看出来什么,都不爱跟他玩。

只除了房桥。

房桥也是本地人,当时在念职高,很爱跟他搭话,还带他去上网,认识了野猪哥一群人。他第一次有了“兄弟”,还是一群很凶悍的“社会人。”

他应该感激才对,但是他却越来越难受。

房桥喜欢叫他老婆,然后经常请一群同学吃饭,让“老婆”来结账,脏衣服臭袜子也丢给“老婆”去洗。

然后经常对杠头上下其手,摸他最隐私的部分,甚至开玩笑的顶撞——不,他很多动作已经大大超出了开玩笑的范畴。

但是在人前,他们似乎又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,普通朋友都算不上,房桥会很自然的跟自己之前的兄弟勾肩搭背,完全忘记了杠头的存在。

这让杠头很难受。

他到现在也不知道,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房桥,他只知道,房桥的存在好像填补了一些他内心的一些空洞。

——虽然只是错觉。

所以他写了那封信给房桥,尽量婉转——可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。

“房桥,你是真的把我当老婆吗?”

“如果是,我们就好。”

“如果不是,别老摸我那里,行吗?”

“看完之后撕掉。”

他想过房桥看完之后很多反应,可是唯一没想到的一种是,房桥勃然大怒,就像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。

他一脚踹在杠头腿上,怒骂道:“你是不是有病啊!变态啊你!”

当天夜里,杠头刚从打工的饭店出来,就看见了野猪,只说了一句话:“跟我走。”

野猪把他带到了一个巷子里,他才发现,巷子里都是人,房桥站在那,表情冷漠。

他还没来得及说话,一只脚就踹在了他后腰上。

“去你妈的,死变态!”

无数只脚踹在杠头身上,连同无数污言秽语,他只来得及抱住头,蜷缩着身体,不停地求饶:“对不起!对不起!我错了!”

不知道打了多久,他像一只死狗一样倒在地上,人群散开来,房桥走过来,一口吐沫吐在他身上,嫌恶道:“真他妈恶心。”

真他妈恶心。

真他妈恶心。

杠头后,被饭店辞了,他本想换个地方找工作的,远远地离开这群人,可是这里东西是最便宜的,也是距离他家最近的——骑自行车一个小时,就能回村,他妈年纪越来越大,他不敢离太远。

他只能还在这附近找工作,穷人就是,连耍自尊的资格都没有。

房桥职高毕业,去了外面工作,可是野猪那群人还在,每次遇见了,他们就要把他“写情书”的事情拿出来,嘲笑一番,甚至心情好了,会像房桥一样把他压在身下,怪叫着:

真他妈恶心。

真他妈恶心!

杠头挥舞着拳头,拼了命的挣扎,他想把压在他身上这些杂碎,通通都砸烂!砸得稀巴烂!

可是一使劲儿,他就醒了,一轮冰冷的月色,正打在他鼻尖。

一摸脸,满脸都是眼泪,他叹了口气,抬头看了一眼,却发现门大开着,姜芬芳的床上没有人——

杠头一下子慌了。

很久以来,姜芬芳就是他的主心骨。

“老大?老大——”

他蹑手蹑脚的下楼,却发现姜芬芳正借着月色,打扫着一片狼藉的一楼。

杠头松了口气,道:“你大半夜不睡觉,怎么跑这里来了?”

姜芬芳道:“我洗了个澡,顺手收拾一下,毕竟是彭叔的房子,他是好人。”

杠头道:“你歇一会,我来吧。”

他开始打扫,姜芬芳坐在地上,抱膝看着外面,天色虽然还是一片漆黑,但凌晨的鸟叫声已经响起。

这一年,杠头十九岁,阿柚十八岁,而姜芬芳只有十六岁,是他们中最小的。

可是他们俩都心甘情愿的叫她老大,因为她最聪明,也因为,她是三个当中最有力量的人。

杠头读书少,他形容不好,他只觉得,自己就算做出跟人拼命的架势,也是吓唬不住人的,别人一看就知道,他色厉内苒,他不敢。

但姜芬芳不一样。

当她真的露出那种神情,一定会让人害怕,因为你知道她真的敢,也真的做得到。

“杠头。”姜芬芳突然开口。

“嗯?”

“是你杀了野猪吗?”

门一早被打坏了,月光无遮无拦的照进来,映亮了一地狼藉,也映亮了两个人的身影。

杠头背对着姜芬芳,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,保持着弯腰扫地的动作。

而姜芬芳坐在地上,凝视着他,她的一只手放在后面,手里是一把锋利的剪刀。

底层人的生活好像总是如此。

上一秒,相依为命。

下一秒,图穷匕见。

这一夜,姜芬芳躺在床上,却总觉得有什么东西不对

那句话,杠头说的那句话一直萦绕在她的脑海:“老板不会回来了。”

连警察都不能断定老板有没有杀人,他怎么就敢确定:“老板不会回来了。”

除非那一夜,他就在现场。

杠头认识的人很多,他也经常出去过夜,这没错。

但是姜芬芳很早就发现,杠头那群“朋友”只在他殷勤买单的时候,才肯带他一起玩。

所以杠头出去过夜,一般都是在月初,刚发工资的那段时间。

而27日,是月末,他兜里只剩下两块钱,难道他交了什么新朋友?也不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