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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

王冽道:“现在生意就很好。”

他一直如此,对店里生意不看重,对赚钞票也不看重,甚至于姜芬芳都想不出来,他到底在乎什么。

他好像只是喜欢,泡一壶热茶,到晚上翻翻佛经。

“这么喜欢念佛,就去出家好了!”阿柚嘟囔道,拉着姜芬芳更加勤快的跑巷子口的杂货店,那里卖薄荷水煮的绿豆汤,放上各种金桔、蜜枣和玫瑰丝,晶莹剔透,很解暑。

姜芬芳现在越来越像一个城里女孩了。

穿着桃红的吊带,活着粉蓝色的长裙,跟客人说话时,又轻又软,像是在撒娇,与刚来时那个木讷倔强的少女,简直不像一个人。

她跟彭欢越来越熟络,自从病好后,他们俩迅速亲近起来。

准确来说,是暧昧。

“回头我给你弄个挑染,台湾那边的美眉都是这样。”彭欢吹了个口哨,道:“不过,没我老婆漂亮。”

姜芬芳翻了个白眼,道:“滚开,谁是你老婆。”

她现在连骂人,都同城里女孩子一样,三分娇嗔,五分蛮横。

她早晨早就不早起了,跟阿柚一样,睡到上班前一秒,才睡眼惺忪的下楼。

夜里下班,她也不再留到最后打扫卫生,而是到镜子前,掏出化妆品化妆,那是在一些大学城里的“格子间”买的,粉紫色的眼影,粗长的眼线,睫毛又长又翘。

巷子口传来摩托车的嗡鸣,彭欢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每天夜里,倒是很准时地来接她去玩。

阿柚的性格倒是沉静了许多,此时早就洗澡睡觉去了。

杠头凑过来,问:“你们去哪玩啊?”

“金时代。”

“那都开了多少年了,怎么老去那里,你不腻啊?”

姜芬芳不再搭腔,她对着镜子专心的描画着红唇,这时候彭欢走进来,问:“还没完啊?”

又对着正在扫地王冽道:“王哥,一块去呗?”

意料之中的,王冽摇摇头。

“走吧,我请,一块热闹热闹。”

姜芬芳头也不回,道:“你以为老板同你一样呀,就喜欢热闹,人家没那么庸俗。”

彭欢笑了一下,道::“是是是,我就是大俗人,可俗人才能请你喝酒唱k吃宵夜,阳春白雪只能窝在这里干瞪眼。”

一时间,气氛莫名有些尴尬,姜芬芳用小拇指抹匀了最后一点口红,从镜子里斜睨他,没有讲话。

杠头打圆场:“老板喜欢安静,我们都是俗人,我们爱玩!”

彭欢自知说话语气不对,连忙就坡下驴,道:“是是是,走,都去玩去,杠头,你想去吗?”

杠头受宠若惊,甚至有点手足无措:“我……我反正也没什么事,一起去见见世面,也挺好。”

“是,走吧,坐我兄弟的车!”

最后他按着姜芬芳裸露在外的肩膀,软了声音道:“行不行,大美人儿,走吧!”

姜芬芳没搭理他,兀自往外走去,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里。

王冽看过去,她现在的背影,再也没有那时如小兽般的凶蛮,同任何一个时髦的女孩子,一模一样。

他安静地关上了门。

2

燥热的空气,扭动的男男女女,喧闹的环境,台上的dj歇斯底里地唱着:

bye, byebye,byeh,

i' ding this tnight

yu're prbably gnna start a fight

彭欢定了个包厢,还有他几个朋友,见了姜芬芳就暧昧地起哄道:“哟嫂子来了!”

他们都是本地人,不上班,整日瞎混,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姜芬芳无声无息的融入了这个圈子。

姜芬芳道:“瞎讲什么,我同他又没关系。”

“对,都朋友。”彭欢懒洋洋地笑道,介绍杠头:“这也是我们店里的。”

杠头有些拘谨道:“那个,大家好。”

别人对他没兴趣,还是嘻嘻哈哈地开着姜芬芳玩笑:“你什么时候从了彭少啊?彭少追女孩,可从来没有这长时间过!”

“对啊,要是实在不行,跟我得了。”

他们都很喜欢她,能玩能喝酒,能开得起玩笑,最重要的是漂亮,又穷。

彭欢的朋友大部分同他一样,本地人,要说多有钱不至于,但家里几套房收租不愁吃穿,因而也不正经工作,每日就是喝酒、玩、找漂亮姑娘睡觉。

而彭欢是其中的中心人物,他长得帅,出手也大方,总能轻易地泡到最漂亮的美眉。

但他一直都没能搞定姜芬芳。

姜芬芳脱了外套,露出里面的吊带衫和热裤,她道:“我去下面玩一圈,你们先喝。”

她如一只鱼,游入了扭动的人群里,随着鼓点舞动。混乱、浑浊、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种堕落的气息。男男女女们长相不同,却有相似的,迷离又放纵的表情。

她呼出一口气,鼓噪的音乐,仿佛瞬间就在大脑中模糊掉了,四周寂静下来,她专心致志的,一张脸,一张脸的搜寻。

不是,也不是,仍然不是……

随着一曲一曲劲爆的音乐,时间轻而快地滑向午夜,她却什么都没找到。

带着失望,和满身的湿腻的汗水,姜芬芳走到包厢门口,刚想进去,就听见里面的人在喊。

“玩不起就别出来玩!”

然后是杠头的声音,带着醉意和慌张,他道:“哥,哥,我真喝不了了!”

“那就讲啊!把你当时写的情书讲出来给我们听听!”

“什么情书啊!那叫情诗!”

姜芬芳推开门,发现杠头被几个人摁在座位上,其中一个人正在往他嘴里灌酒。他向姜芬芳投来求助的目光。

姜芬芳却没有看他,她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新来的几个男人。

他们应该是路过,见到了认识的人就进来打招呼,整体年龄比彭欢一行人大了不少,脸已经因为酒色而松弛,每个人都显得满脸横肉。

其中一个男人,穿了件印着骷髅头的t恤衫,露出的手臂上,文着一条青龙,上面有三道凸起的疤痕。

彭欢站起身来,道:“我给你介绍一下啊,这是我理发店的同事,芬芳,这是……”

“野猪哥。”

姜芬芳露出一个笑容来,道:“我老去他那上网。”

野猪随便打量了她一下,冷淡道:“对,我有印象,我儿子喜欢跟她玩。”

知道他就是当年那个男人之后,姜芬芳连去了半个月网吧。

她知道他叫朱丰,别人叫他野猪哥,是在这附近混的大哥,走哪都有一群小弟前呼后拥。

他大概一周会去一两次网吧,只要一来,里屋就摆上麻将桌,常年有七八个狐朋狗友在打牌。

她找不到他落单时刻。

但在跟踪他的时候,她发现,他是彭欢一样,是本地的拆迁户。他们都喜欢去这家叫金时代的老店。

——这就是她接近彭欢的原因。

野猪很明显对她没兴趣。

他喝多了,就想找乐子。

他转向杠头,醉醺醺地笑道:“怎么样杠哥?情诗想起来没有?”

杠头脸涨得通红,他嗫嚅道:“哥,我没有……真没有。”

“别玩不起……要么念诗,要么喝酒!”

众人怪笑起来,迷离的灯光打下去,每张面孔都像是妖怪。

姜芬芳问彭欢,道: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
彭欢扑哧一声笑出来,在她耳边道:“野猪哥有个兄弟,特别爱开玩笑,杠头去上网的时候,他说杠头长得矮,适合做他老婆……你猜怎么着?”

杠头嘴唇哆嗦着,感觉马上就要哭出来了——他如果知道今天会在这里遇到这群人,打死也不会来。

“杠头当真了!”彭欢乐不可支道:“给那男的写了一封情书……”

说罢他自己笑了半天。

姜芬芳没跟着笑,她也不觉得好笑,只是道:“然后呢?”

“然后,野猪哥就带人打了他,如果不是野猪哥的老婆拦着,当时就打死了……”

姜芬芳的手不易察觉地颤了一下,她问:“野猪哥的老婆,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
彭欢立刻做了个噤声的手势,道:“别讲了别讲了。”

这时候那边,在众人的逼迫下,杠头带着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开口了:“我第一次见到你……”

他只是说了个开头,众人已经笑得前仰后合,仿佛在看一场马戏。

“别念了。”

姜芬芳走到杠头身边,拿起他手边的酒,在杠头惊慌的眼神中,一饮而尽。

笑声停了,众人都惊讶地看着姜芬芳。

一个人不满道:“妹妹,我们男人之间的事,你掺和什么?”

姜芬芳笑盈盈道:“一来,我知道各位大哥都是厉害的人物,我一直想找机会敬大家一杯,可算抢到了。”

她看向野猪,笑道:“二来,杠头在店里,叫我老大呢!当老大的,不就是要罩着小弟吗?”